代号一览表
 
代号 说明
事件或更改
101 首次持有上市法团5%或以上的股份的权益。这包括不论是藉购买或馈赠方式,及透过采取步骤行使对以保证方式持有的股份的权利而取得的所有股份权益
102 不再持有上市法团最少5%的股份的权益
103 因股份取得或处置而导致你在上市法团的股份权益的百分率水平跨越某个百分率整数(例如你的权益由6.8 % 增至7.1 % - 跨越7 %)
104 导致你在上市法团的股份权益的百分率水平跨越一个百分率整数的事件 (例如,上市法团的已发行股本有所改变,以致你的权益由7.1 % 下降至 6.8 % - 跨越7 %),但股份取得或处置则属例外
105 在你持有上市法团5%或以上的股份的情况下,行使某项权利或期权
106 在你持有上市法团5%或以上的股份的情况下,根据某证券借贷协议借出该上市法团的股份
107 在你持有(或紧接在归还股份之前持有)上市法团5%或以上的股份的情况下,归还根据某证券借贷协议借出的上市法团股份
108 如你在法团上市时,持有该法团5%或以上的股份
109 如你在法团的某个类别的股份上市时,持有5%或以上该类别的股份
110 如你在该条例生效时,持有某法团5%或以上的股份,但却未有在《证券(披露权益)条例》(第396章)被废除之前,根据《证券(披露权益)条例》作出披露
111 持有1%股份的淡仓(如你同时持有法团5%或以上的股份)。这包括透过持有衍生工具及根据证券借贷协议借入股份而建立的淡仓
112 不再持有1%股份的淡仓 (如你同时持有法团5%或以上的股份)
113 因股份取得或处置或其他事件而导致你在上市法团的股份权益的百分率水平跨越某个高于1%的百分率整数 (如你同时持有法团5%或以上的股份)。 例如,你的淡仓由1.9% 增至2.1% - 跨越2%
114 如你在该条例生效时,持有某法团的股份的淡仓(如你同时持有上市法团5%或以上的股份)
115 自愿披露
116 根据《证券及期货(披露权益 - 证券借贷)规则》(2002年第219号法律公告)第5(4)条作出的通知
117 其他情况
121 持有上市法团的股份权益。这包括不论是藉购买或馈赠方式,或藉供股∕发行红股,或对股份持有保证权益而取得的所有股份权益
122 不再持有上市法团的股份的权益
123 订立出售上市法团股份的合约
124 就该上市法团的股份行使某项权利或期权
125 根据某证券借贷协议借出该上市法团的股份
126 归还根据某证券借贷协议借出的上市法团股份
127 将由上市法团所授予的有关认购上市法团股份的权利加以转让
128 如你在法团上市时,持有该法团的股份的权益
129 如你在该条例生效时,持有该法团的股份的权益
130 如你在成为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时,持有该法团的股份的权益
131 持有该上市法团的股份的淡仓。这包括透过持有衍生工具及根据证券借贷协议借入股份而建立的淡仓
132 不再持有该上市法团的股份的淡仓
133 如你在该法团上市时,持有该法团的股份的淡仓
134 如你在该条例生效时,持有该上市法团的股份的淡仓
135 如你在成为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时,持有该法团的股份的淡仓
136 其他情况
141 持有相联法团的股份权益。这包括不论是藉购买或馈赠方式,或藉供股∕发行红股,或对股份持有保证权益而取得的所有股份权益
142 不再持有相联法团的股份的权益
143 订立出售相联法团股份的合约
144 就该相联法团的股份行使某项权利或期权
145 根据某证券借贷协议借出该相联法团的股份
146 归还根据某证券借贷协议借出的相联法团股份
147 相联法团授予认购该相联法团的股份的权利、该权利的行使及该权利的转让
148 如你在你身为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的上市法团上市时,持有该相联法团的股份的权益
149 如你在该条例生效时,持有该相联法团的股份的权益
150 如你在成为上市法团的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时,持有该相联法团的股份的权益
151 如你在某法团成为相联法团时,持有该相联法团的股份的权益
152 持有该相联法团的股份的淡仓。这包括透过持有衍生工具及根据证券借贷协议借入股份而建立的淡仓
153 不再持有该相联法团的股份的淡仓
154 如你在该法团上市时,持有该相联法团的股份的淡仓
155 如你在该条例生效时,持有该相联法团的股份的淡仓
156 如你在成为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时,持有该相联法团的股份的淡仓
157 其他情况
160 持有上市法团的债权证权益。这包括不论是藉购买或馈赠方式,或藉发行债权证权利∕分发债权证红利,或对债权证持有保证权益而取得的所有债权证权益
161 不再持有上市法团的债权证的权益
162 订立出售上市法团债权证的合约
163 就该上市法团的债权证行使某项权利或期权
164 将上市法团所授予的有关认购上市法团债权证的权利加以转让
165 如你在你身为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的法团上市时,持有该法团的债权证的权益
166 如你在该条例生效时,持有该上市法团的债权证的权益
167 如你在成为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时,持有该上市法团的债权证的权益
168 其他情况
170 持有相联法团的债权证权益。这包括不论是藉购买或馈赠方式,或藉发行债权证权利∕分发债权证红利,或对债权证持有保证权益而取得的所有债权证权益
171 不再持有相联法团的债权证的权益
172 订立出售相联法团的债权证的合约
173 就该相联法团的债权证行使某项权利或期权
174 如你在你身为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的上市法团上市时,持有该相联法团的债权证的权益
175 如你在该条例生效时,持有该相联法团的债权证的权益
176 如你在成为上市法团的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时,持有该相联法团的债权证的权益
177 如你在某法团成为相联法团时,持有该相联法团的债权证的权益
178 其他情况
身分
201 实益拥有人
202 投资经理
203 对股份持有保证权益的人
204 你未满18岁的子女或配偶的权益
205 你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
206 另一人的代名人 (被动受托人除外)
207 受托人 (被动受托人除外)
208 保管人
209 成立酌情信托的人
210 信托的受益人
211 为取得某上市法团的权益而订立的协议的任何一方根据第317 (1)(a) 及 318条须予以披露的权益(为该协议的其他方提供现金╱贷款的控权股东)
212 为取得某上市法团的权益而订立的协议的任何一方根据第317 (1)(b) 及 318条须予以披露的权益 (控权股东向该协议的另一方提供现金∕贷款)
213 与另一人共同持有的权益
214 其他情况
代价的性质
301 现金
302 现金以外的资产
303 交还股份或债权证权利
304 服务
衍生工具类别
401 以实物交收 (场内)
402 以现金交收 (场内)
403 以实物交收 (场外)
404 以现金交收 (场外)
405 以实物交收的期权
406 以现金交收的期权
407 以现金交收的期货
408 其他
409 以实物交收的期权
410 以现金交收的期权
411 其他
就信托而言的身分
501 信托的受托人
502 信托的受益人
503 酌情信托的成立人
与控制人的关系
601 控制人是你的直接控股公司
602 控制人是你的中介控股公司
603 控制人是你的最终控股公司
604 控制人是一名董事
605 控制人是一名幕后董事
606 其他
债权证的类别
701 可自由转让及转换成为该上市法团的股份
702 可自由转让及转换成为该上市法团以外的法团的股份
703 不可自由转让但可转换成为该上市法团的股份
704 不可自由转让但可转换成为该上市法团以外的法团的股份
705 不可自由转让及不可自由转换成为任何法团的股份
706 其他
707 可自由转让及转换成为该相联法团的股份
708 可自由转让及转换成为该相联法团以外的法团的股份
709 不可自由转让但可转换成为该相联法团的股份
710 不可自由转让但可转换成为该相联法团以外的法团的股份
711 不可自由转让及不可自由转换成为任何法团的股份